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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102009-06
2009-06-10

2009年佳能高校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本公告来自:

 我们的影像力量

                  ——2009年佳能高校摄影作品征集活动规则

 

主办方:佳能(中国)有限公司

 

一、参与者

本次活动参与者范围为年龄不超过28周岁的高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不限于摄影专业学生,也欢迎其他专业学习摄影课程的学生参加)。

参与者需登录佳能(中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anon.com.cn,填写“报名表”报名参与活动。

 

二、征集作品要求

1、    征集作品分为应用摄影(包括广告、静物、商业人像摄影等涉及商业用途的作品)、专题纪实和艺术观念三类,每位参与者投稿限选择其中一类,作品不限定主题。其中,应用摄影类和艺术观念类接受单幅照片或组照,组照数量不得超8照片,每位参与者限投稿一幅或一组;专题纪实类只接受组照,每组限48张照片,每位参与者限投稿一组。

2、    所有投稿作品须为单人创作,不接受多人集体创作的作品。

3、    所有投稿作品请附简要文字说明和作者简历(包括姓名、学校院系、出生年月、联系方式等)。

4、    所有投稿作品及素材必须为2009内创作的作品。

5、    应用摄影类和艺术观念类摄影接受使用数码创意方法的作品。

6、    投稿作品必须使用佳能数码单反相机拍摄(不限制相机型号,不限制镜头、闪光灯等附件品牌)。活动组委会可提供数量有限的佳能数码单反相机协助参与者完成拍摄。

7、    最终作品以光盘(CD-RDVD-R)形式提交,并以TIFF格式存储(A4幅面,分辨率为2480×3508),同时提供全部拍摄素材的RAW格式文件。

8、    佳能(中国)有限公司享有永久免费使用征集作品的权利,有权将征集作品用于相关的宣传等活动,有权使用征集作品进行复制、展览或出版等。佳能(中国)有限公司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的署名权。 

9、    参与者应对投稿作品享有著作权。因投稿作品引起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等责任,由本次活动参与者自负,佳能(中国)有限公司和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0、 参与者所提供的关于征集作品的资料应是真实、准确、有效的,因参与者自身提供的信息不实或自身违法行为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11、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

 

三、截稿和评选

1、    本次征集活动的征稿时间为20099201130,以组委会收到作品的时间为准。

2、    作品投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10号星城国际大厦C20

邮编:100016   马晓羽收。

3、    详情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10-8457 5573

4、    佳能(中国)有限公司将邀请评委,于200912月底进行公开评奖。

20101月获奖结果将在各媒体上公布。

5、    奖项设置

l  应用摄影类

最佳创意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佳作奖15名;

l  专题纪实类

最佳风格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佳作奖15名;

l  艺术观念类

最佳创意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佳作奖15名。

6、    奖品

最佳创意奖/最佳风格奖:标准变焦镜头EF 24-70mm f/2.8L USM,价值约9500

一等奖:标准变焦镜头EF 24-105mm f/4L IS USM,价值约8000

二等奖:广角变焦镜头EF 17-40mm f/4L USM,价值约5000

三等奖:喷墨照片打印机 腾彩PIXMA iP4680,价值约1500

佳作奖:喷墨照片打印机 腾彩PIXMA iP1180,价值约300

佳能(中国)有限公司拥有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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